您好,欢迎进入遂宁分平台
你所在的位置: 首页 >  政策法规 >  物流政策

征求实施国内水路运输及辅助业管理规定有关事项通知 来源:互联网 发布时间:2014-03-05 浏览数:12

 

 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交通运输厅(委),天津市、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,各中央航运企业集团:

 

  《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》和《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》已于2014年1月3日分别以交通运输部令第2号和第3号发布,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。

 

  为做好两个规定的实施工作,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起草了《关于实施国内水路运输及辅助业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附《船舶营业运输证核发规则》),现征求各单位意见,请于3月10日前将意见反馈交通运输部水运局。

上一篇:《药品冷链保温箱通用规范》国家标准顺利通过审查 下一篇: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煤炭物流发展规划的通知

网站链接

版权所有:遂宁市人民政府物流办公室 平台维护:四川省物流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: 4008033669
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:川B2-20100011 蜀ICP备06009812号-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