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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老旧运输船舶报废更新补助资金管理办法”印发 来源:互联网 发布时间:2014-03-05 浏览数:8

 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、交通运输厅(局、委)、发展改革委、船舶工业主管部门,交通运输部各直属海事局,中国船级社:

 

  根据《国务院关于印发船舶工业加快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实施方案(2013-2015年)的通知》(国发〔2013〕29号)等有关规定,中央财政设立了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报废更新补助专项资金。

 

  为加强资金管理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特制定《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报废更新中央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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